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冻干质控品标准复溶操作规程
一、复溶前准备
环境要求:操作区域洁净干燥,避免气流直吹、阳光直射,环境温度控制在15℃~25℃。
器具准备:使用经校准合格的A 级定量移液装置,配套无粉手套、计时器、分装管(EP 管 / 螺口管)等。
试剂准备:采用符合要求的复溶用水(去离子水或蒸馏水,电阻率≥10MΩ・cm),核对质控品品名、批号、有效期及规定复溶体积。
二、标准复溶步骤
粉末归底
开瓶前,将质控品瓶平底轻敲桌面,使瓶塞、瓶壁附着的冻干粉末完全落至瓶底,再缓慢旋开瓶塞,避免粉末飞溅损失。
精准加液
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,用移液装置精准加入规定体积的复溶用水,加液时沿瓶内壁缓慢注入,减少气泡产生,加毕立即盖紧瓶塞。
静置溶解
室温静置15~20 分钟,期间可沿桌面轻柔平摇数次,助力液体充分浸润粉末;严禁剧烈震荡、颠倒或涡旋,防止成分变性或产生泡沫。
充分混匀
静置结束后,轻柔颠倒混匀数次,目视检查溶液均一、无沉淀、无絮状物、无未溶颗粒。若瓶塞仍有残留粉末,可倒置静置 5 分钟,待粉末回落再轻柔旋转混匀。
三、分装与保存
如需分装,使用洁净无菌分装管,分装体积≥200μL,操作避免气泡,分装后立即密封并清晰标注复溶日期、批号、失效时间。
复溶后按说明书要求储存:常规为2~8℃冷藏或 **-20℃以下冷冻 **,禁止反复冻融。
四、关键注意事项
全程以厂家原厂说明书为最高依据,复溶体积、溶剂类型、静置时间、储存条件严禁擅自更改。
复溶后若出现浑浊、沉淀、变色、异味等异常,立即停止使用并记录,及时联系厂家或供应商。
严格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复溶后质控品,超期、储存不当或反复冻融的质控品不得上机检测,以免影响结果准确性。
操作全过程遵循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,避免交叉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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